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15号
2019-09-12 16:47: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范丽芬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09幢第1层74号的不动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范丽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杨凤、李纯志,杨凤、李纯志买卖转移给范丽芬。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范丽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8106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范丽芬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凤、李纯志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