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55号
2019-09-10 09:52: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886号执行裁定书和(2019)云0302执8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无法收回何永春、刘凤琼位于曲靖市麟瑞小区(金湘苑)A-9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地号为004-035-49S00A0109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字第8131号及证号为201006239、201006240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