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
2019-09-09 17:21:24 来源:
近日,曲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曲靖市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方面的空白,将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资源配置,实现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共享。
为循序推进开放共享工作,逐步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暂行办法》将纳入开放共享的对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必须在本办法发布的三个月内,到市科技局进行开放共享登记备案。二是使用全额或部分财政性资金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管理单位应当尽可能在本办法发布后,或者正常使用后,到市科技局进行开放共享登记备案。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研发机构等管理单位将以非财政资金购置的科研设施和仪器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开放共享科研设施和仪器的管理单位,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
供稿:市科技局 王云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