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5号
2019-09-05 11:27:21 来源: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审计结果等
2019年第5号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审计结果
2. 曲靖市本级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3. 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 原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5. 原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2018年8月20日至11月5日,对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妇幼保健院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06年,系统开发建设经历了由点到面,由单模块到多系统化,由多个信息孤岛到信息共享,系统功能逐步完善的过程,2006年至2016年,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共计470.66万元,其中,软件257.31万元,硬件179.85万元,维护费33.5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
市妇幼保健院系统建成运行以来,提高了医护人员工作的实效性与准确性,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满意度,同时提升了医院的就医环境和就医的秩序,为医患之间的沟通建立了良好的平台,提高了医院医疗质量,为医疗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52.45万元;
(二)一般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三)结余药品收益管理不规范1913.33万元;
(四)信息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部分脱节,系统推广应用不到位;
(五)重要参数设置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违规收取的医疗服务费52.45万元,收缴省级财政;对一般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完善机房物理环境安全建设,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门禁系统,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制定机房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预案,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购置并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在网络边界合理部署并启用访问控制设备,建立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制度,严格系统变更审批流程手续,并做好变更资料的存档工作,加强数据管理及备份制度建设,数据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数据备份流程,定期及时将数据库中数据完整备份到指定的外部存储设备,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对结余药品收益管理不规范1913.33万元的问题,责成市妇幼保健院自行整改,将结余药品收益用于合规用途;对信息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部分脱节,系统推广应用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用户业务操作使用管理规定和绩效评价机制,完善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实现信息系统对医院业务的全流程控制,确保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地反映业务行为,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重要参数设置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应及时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更正信息系统中19项涉及床位费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编码,4项错误录入的药品编码应调整价格类别,不再作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安全建设,按照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核心业务系统及时进行与市妇幼保健院作为三级甲等医院相匹配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并进行相应备案登记;进一步强化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家医疗政策和医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管理各项规章度,严格以制度管好、用好信息系统,促进医院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在关键环节的控制作用,加强业务流程中关键信息的合法性、合规性检验审核,在业务数据超过预警线或异常使用数据信息系统应给予提示预警,杜绝违规收费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信息系统中业务参数设置,严格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进行参数设置,严禁随意编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妇幼保健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违规收取的医疗服务费52.45万元,已全额上缴省级财政,并在新系统中作了完善;对一般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问题,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做了整改;对结余药品收益管理不规范1913.33万元的问题,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主要用于弥补新院建设中政府投资缺口,对基层医院进行对口支援、扶贫挂钩驻村脱贫攻坚、贫困弱势患者帮扶救助;对信息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部分脱节,系统推广应用不到位的问题,新系统上线后,已妥善解决此问题;对重要参数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新系统上线运行期间,医院相关部门将所有收费项目重新核对,严格按照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列的项目编码、名称和内涵进行参数设置,不得随意编码。
曲靖市本级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
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对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等多个部门的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16年以来,曲靖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涉企收费管理和降费政策措施,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2017年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77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发〔2017〕95号)。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财政、税务部门联发了《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市发改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降低企业成本的指导意见》、《曲靖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政策措施。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2016年以来,曲靖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涉企收费管理和降费政策措施。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履行职责,推进涉企收费及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发改委粮油质检站向18个粮油企业及2个县粮食局违规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5.19万元;
2.市疾控中心向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13.69万元;
3.曲靖市公安局二分局,违规向企业收取办案补助费30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市发改委粮油质检站违规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5.16万元,市公安局二分局违规向企业收取办案补助费30万元,全额退还企业;对市疾控中心向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违规收取预防性体检费13.69万元,全额收缴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应适时关注、收集、研究分析涉企降费政策,将负有涉企降费任务的执收单位或管理部门纳入动态监测系统,实行降费任务指标跟踪问效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转发中央、省减税降费政策法规,督促收费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减税降费的政策措施,杜绝发生违规收费的现象。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涉企收费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已按审计决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市公安局二分局退还了违规收取的办案补助费,市发改委粮油质检站退还了违规收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市疾控中心已将违规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全额上缴财政。
曲靖市第二中学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于2019年2月至3月对曲靖市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市二中)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二中是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党委办、行政办、教务处、财务科等14个科(室),人员编制206人。2018年末实有287人,其中,在职人员201人,离退休人员86人,车辆编制2辆,实际使用车辆2辆。
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市二中预算总额为6301.77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5683.38万元,追加预算927.63万元,追加预算占本年预算总额的16.32%。当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均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总收入6301.77万元,总支出6183.92万元,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84.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2.6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市二中2018年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合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完善、执行基本有效,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也还存在结存资金转入其他应付款、报销发票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8年将财政补助结转资金19.5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二)报销租车费用的发票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市二中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会计凭证中原始凭证及相关附件资料等要素必须齐全,确保各项会计核算真实、合法。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和核算,及时清理往来账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二中按要求作了认真整改。对将财政补助结转资金19.5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的问题,已作了调整账务处理;对报销租车费用的发票不规范的问题,市二中要求加强对财务报销发票、报销流程的规范性管理,相关责任人严把审核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原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至5月16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原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曲靖市规划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曲靖市城市交通科学研究所和曲靖市规划展览馆等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底,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定人员编制28人,实有37人,核定车辆编制为零,实有车辆4辆(车辆已按规定自行封停)。
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总额3,252.4万元,其中,年初部门预算3,981.65万元,年中调减预算729.25万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当年收入合计3,25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人员经费769.03万元,项目经费2,483.37万元;部门总支出3,8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9.03万元,项目支出3,069.68万元;2018年初结转和结余883.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97.18万元,全部为机关经费账结转和结余,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62.7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4.4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8.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8.6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3.14万元,差旅费支出8.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行政经费补助工会经费4万元;
(二)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非本单位人员体检费1.51万元;
(三)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以前年度结余177万元挂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预算支出、行政经费补助工会经费的问题,由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整改,归还资金原渠道;对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非本单位人员体检费的问题,由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自行整改,清收非本单位人员的体检费归还资金原渠道;对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以前年度结余挂账的问题,由测绘服务中心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清理往来账,加强对项目支出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完工项目加快竣工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有关账务调整。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
原曲靖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编报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至5月14日,曲靖市审计局对原曲靖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原市国土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原市国土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主管全市国土资源的工作部门,属市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等16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核定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66人、参公14人、事业3人,2018年末实有82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5辆。
曲靖市财政局下达原市国土局2018年度预算总额为7,672.6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收入8,166.18万元,调减预算493.56万元。
1.原市国土局本级(机关及开发区分局)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收入合计6,060.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1.99万元,其他收入58.12万元;支出合计4,83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44万元,项目支出2,692.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0.81万元,当年结转结余1,22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0.2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19.94万元。会议费支出合计5.61万元。培训费支出合计6.5万元。差旅费支出合计35.5万元。
2.原市国土局麒麟分局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收入合计1,6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5万元;支出合计1,61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5万元,项目支出112.6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8.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6万元。当年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合计3.24万元。差旅费支出合计3.7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退未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6.87万元,收取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未纳入财务报告核算反映。
(二)存量资金长期挂其他应付款732.59万元。
(三)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6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对存量资金长期挂其他应付款163.49万元的问题全额收缴省级财政;对应退未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未纳入财务报告核算反映、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及部分存量资金长期挂其他应付款的问题,责成原市国土局自行纠正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曲靖市审计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按规定核算管理各项存量资金。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用报销手续。三是严格按规定执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发出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四是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五是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准确核算单位收支,杜绝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的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市国土局高度重视,已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有关账务调整。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