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节能监察工作全面完成
2019-09-03 09:14:30 来源:曲靖市工信局
根据云南省工信厅、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2019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于2019年5月10日向各县(市、区)下发了《曲靖市2019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对云南省下达的37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书面监察,并于6月底将书面监察情况汇总上报了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2019年6月12日至8底,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历时2个多月时间,深入企业、深入车间,查阅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机构设置情况和企业生产统计台账,对照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认证核算企业能源消耗数据,对39户重点用能企业(包括省下达的28户现场监察企业及11户书面随机抽查企业)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通过监察共完成了39份现场检查笔录,出具了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和37份监察意见书。
在现场监察的39户重点用能企业中,有2户黄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超出《黄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1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定值≤3.2tce/t、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定值≤13500kwh/t的要求,其余37户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指标均符合国家能耗限额标准要求。对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2户企业,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县级节能监察大队)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在15个工作日以内上报整改计划,并按照整改计划逐一进行整改,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将在6个月以后,会同县级节能监察大队对单位产品能耗超标的2户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