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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19号

2019-09-02 09:55: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703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蔬菜公司买卖转移给张永民、彭桂美,张永民死后,张伟、方莉继承其50%份额,彭桂美又将其份额买卖转移给张伟、方莉。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伟、方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2280、201530228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伟、方莉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永民、彭桂美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蔬菜公司买卖转移给张永庆、彭桂美,张永庆死后,张伟、方莉继承其50%份额,彭桂美又将其份额买卖转移给张伟、方莉。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伟、方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2280、201530228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伟、方莉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桂美因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