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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18号

2019-09-02 09:54: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717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蒋春梅,蒋春梅买卖转移给杨秀会,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黄彦、赵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0156、201530015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黄彦、赵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蒋春梅、杨秀会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蒋春梅,蒋春梅买卖转移给杨秀余,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黄彦、赵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0156、201530015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黄彦、赵燕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蒋春梅、杨秀余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