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13号
2019-09-02 09:53:1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孙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水电十四局机械厂)4幢第5层18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孙胜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龚发美、吴裕钧买卖转移给孙胜,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龚发美、吴裕钧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31168)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龚发美、吴裕钧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3881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因龚发美、吴裕钧购买上述不动产时误将母亲胡香之列为共同买受人,现权利人孙胜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胡香之死亡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该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