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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308号

2019-09-02 09:47: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陈煜、何咏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189号(龙泽园)7幢第14层1-14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煜、何咏梅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金月文、颜美红,金月文、颜美红买卖转移给陈煜、何咏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煜、何咏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4712、201530471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煜、何咏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金月文、颜美红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