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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291号

2019-09-02 09:35: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肖云芬、李德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麒麟区地方税务局)3幢第4层1-4-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肖云芬、李德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地方税务局出售给杨树芬、刘建明,杨树芬、刘建明离婚析产约定为杨树芬单独所有,杨树芬买卖转移给肖云芬、李德彦。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树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11872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肖云芬、李德彦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建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