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督管理,使排污许可制真正落地、落实。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依据。企业对管理台账、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按证排污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履行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监管、监察、监测体系,开展排污许可证“三监联动”监督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监管执法。将所有排污单位都纳入环境管理,规范排污行为。通过“摸、排、分、清”,确保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清理整顿等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一企一证一档”,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
三是规范排污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明确要求企业依法将排污信息通过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涉嫌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和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关注和监督企业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