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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248号

2019-08-30 10:30: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川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曲靖卷烟厂吉庆小区1幢D单元第1层D-1-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川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买卖转移给刘冲开、周华仙,刘冲开、周华仙买卖转移给杨川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川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483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刘冲开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第10047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杨川梅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冲开、周华仙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