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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33号

2019-08-30 10:02:2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洪春、尹朴会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延长线“东泓新居”小区10幢第1层3-1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洪春、尹朴会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集团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名称变更为曲靖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洪煌星、姜小燕,洪煌星、姜小燕买卖转移给李洪春、尹朴会。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洪春、尹朴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4588、201530458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洪春、尹朴会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洪煌星、姜小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8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