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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241号

2019-08-28 15:24: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牛吉恩、刘慧芝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鸡路(金湘花城)A53幢第5层2-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牛吉恩、刘慧芝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张彦、李顺银, 张彦、李顺银买卖转移给牛吉恩、刘慧芝。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牛吉恩、刘慧芝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2369、201030237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申请人牛吉恩、刘慧芝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彦、李顺银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