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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93号

2019-08-28 15:14: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田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15幢第6层5-6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田肖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圣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杨小腰、孙兴峰,杨小腰、孙兴峰买卖转移给陈 志祥,陈 志祥买卖转移给田肖。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 志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9493),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杨小腰、孙兴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14)03376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田肖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小腰、孙兴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