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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244号

2019-08-28 15:08:4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刘娜、李召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东路62号(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55幢第1层1-1-1号,证号为2014303778、2014303779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召兰 刘娜
法定代理人: 李召兰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