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211号
2019-08-23 16:18: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段宝辉、黄春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04幢第1层6-1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段宝辉、黄春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赵福仁、艾长君,赵福仁、艾长君买卖转移给段宝辉,段宝辉夫妻财产约定为段宝辉、黄春梅共同共有。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段宝辉、黄春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3472、2013303471)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权利人段宝辉、黄春梅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赵福仁、艾长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