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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70号

2019-08-23 15:47: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赵桂萍、万华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云玉路与银屯路交叉口(亿贤筑锦商业服务中心)10幢40单元第4层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桂萍、万华树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云南省曲靖市规划设计院出售给曹瑞娟、方镇, 曹瑞娟、方镇买卖转移给赵桂萍、万华树。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桂萍、万华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 2011301021、201130102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曹瑞娟、方镇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