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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30号

2019-08-23 15:44: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露芬、徐万康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三号院6幢第2层2-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露芬、徐万康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韩金焕、杨文喜买卖转移给杨露芬、徐万康。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露芬、徐万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2993、201230299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韩金焕、杨文喜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3948号)。现杨露芬、徐万康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韩金焕去世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