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093号
2019-08-23 15:38: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师石荣、孙红应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三号院2幢第2层3-2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师石荣、孙红应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买卖转移给崔加洪、徐文莉,崔加洪、徐文莉离婚析产为徐文莉单独所有,徐文莉买卖转移给刘文俊、郭灿。刘文俊、郭灿买卖转移给师石荣、孙红应。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文俊、郭灿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10150、20101015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崔加洪、徐文莉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6)第3859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师石荣、孙红应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崔加洪、徐文莉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