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 1196号
2019-08-23 15:24: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2018)云0324执908号执行裁定书和(2018)云0324执9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无法收回赵维、王六妹位于曲靖市南片开发区吉象园小区36幢第7层3-7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地号为532201000-006-027-1F0360307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字第07420号及证号为2012100352的房屋所有权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