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95号
2019-08-23 15:23: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罗晓东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西侧,瑞和东路南侧东辰华都A11幢第3层3-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罗晓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邓兴华、姚晓莉,邓兴华、姚晓莉买卖转移给李军、张靖,李军、张靖买卖转移给罗晓东、李在琼,罗晓东、李在琼经民事判决书(2018)云0302民初3558号判给罗晓东单独所有,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军、张靖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1265、2015301266),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罗晓东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在琼、邓兴华、姚晓莉、李军、张靖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