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92号
2019-08-23 15:22: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郑煜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鸡路(金湘花城)A7幢2单元第6-7层601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郑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沈立绍、包丽芬,沈立绍、包丽芬买卖转移给张冀红、温琼冰,后离婚析产为温琼冰单独所有,温琼冰买卖转移给郑煜,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郑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085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郑煜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沈立绍、包丽芬、张冀红、温琼冰不能配合到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