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181号
2019-08-23 15:17: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国杰、王志香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80号立得.“尚都豪庭”小区1幢第11层1106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国杰、王志香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立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张爱萍、劳金书,张爱萍、劳金书买卖转移给张国杰、王志香。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国杰、王志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1833、201630183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国杰、王志香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爱萍、劳金书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