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113号
2019-08-19 09:45: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朝东、庹谷花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54幢第1-3层8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朝东、庹谷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王小双、张慧琼,买卖转移给张朝东、庹谷花。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朝东、庹谷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7771、201630777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朝东、庹谷花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小双、张慧琼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