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111号
2019-08-19 09:25:0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施爱琼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08幢第1层5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施爱琼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国团、任飞,后离婚析产为任飞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任飞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 2011119882),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刘国团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