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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2019)曲靖市第1109号

2019-08-19 09:23: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19年08月08日发布的<更正公告(2019)曲靖市1022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李渝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官坡寺4小区14幢1-3-1号,宗地号为B-(17A)-59F14103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424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1571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该房屋系李渝琴、魏明婚内取得,后双方经云南省曲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现李渝琴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该证书。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8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