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065号
2019-08-15 16:38:2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桂来生、保右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146号(机关事务局)4幢1-6-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桂来生、保右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杨月美、黄立志买卖转移给任义、朱解珍,任义、朱解珍买卖转移给桂来生,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桂来生名下,现申请人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桂来生、保右芬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证号:02485),国有土地使证登记在杨月美、黄立志名下(国有土地使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0219号)。现义务人杨月美、黄立志、任义、朱解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