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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922号

2019-08-15 16:36: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赵春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南路一组团3幢第6层3-6-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赵春花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周元飞,周元飞买卖转移给周崇兵,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崇兵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001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恢840号之一、协助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买受人赵春花,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现赵春花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元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