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083号
2019-08-12 15:21: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玉华、王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珠江源大道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7幢第11层1105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玉华、王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市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张乐奇、娄素霞,张乐奇、娄素霞买卖转移给李玉华、王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玉华、王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1424、201530142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张乐奇、娄素霞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