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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035号

2019-08-09 09:37: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鸡路(金湘花城)A10幢第2层1-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桂梅、朱贞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周永和、孙敏,周永和、孙敏买卖转移给李桂梅、朱贞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桂梅、朱贞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1211、201130121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义务人周永和、孙敏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