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018号
2019-08-08 09:12: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盛华苑338幢第1层1-1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陆特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刘德芹、梁忠律,刘德芹、梁忠律买卖转移给许左兰、吴永平,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许左兰、吴永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1553、201530155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分割变更登记。现许左兰、吴永平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陆特静,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但义务人刘德芹、梁忠律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