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017号
2019-08-08 09:11: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外环中路(环城供销公司)4幢第3层6-3-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易彦君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环城供销公司买卖转移给张龙、胡素英,张龙、胡素英买卖转移给李莉琴、易明贵,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莉琴、易明贵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1570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张龙、胡素英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7952号),上述不动产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7952号),请给与公告作废该证书。现李莉琴、易明贵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易彦君,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但义务人张龙、胡素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