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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016号

2019-08-08 09:09:1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东侧与建宁东路交叉口(祥达花园B区)27幢第6-7层1-6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文、胡晓玉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范梅芳、黄其锋,范梅芳、黄其锋买卖转移给赵国强、钱小梅,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赵国强、钱小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0570、201630057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分割变更登记。现赵国强、钱小梅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张文、胡晓玉,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但义务人范梅芳、黄其锋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