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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982号

2019-08-06 09:32: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538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土地使用权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徐明峰、蔡雪云名下,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权利人贺祥飞、杨娅琼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徐明峰、蔡雪云不能配合到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更正为“但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权利人王琼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文艳丽、许兴诚、高翠琴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