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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958号

2019-08-05 09:28: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尹建庭、王昆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29号(云南省曲靖市花灯团)1幢第3层2-3-2号,地号为C-<20>-1F01203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5)字第107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建庭、王昆玉
2019年 8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