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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955号

2019-08-05 09:26: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廖发贵,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幸福巷(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15幢第2层3-2-20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3GB00001F00150012,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130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发贵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