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815号
2019-07-23 11:22:1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丁明鹏、刘春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巷麟翠苑翠景阁2幢第4层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丁明鹏、刘春丽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立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张勇、任治梅,张勇、任治梅买卖转移给范由丽,范由丽买卖转移给丁明鹏、刘春丽。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范由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6728),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丁明鹏、刘春丽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勇、任治梅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