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783号
2019-07-22 10:10:4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刘琼莲、张小寿,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寥廓北路(云南机械二厂)11幢第7层7-1号,地号为B-(21)-8F11107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72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14303014、2014303015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琼莲 张小寿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