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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 769号

2019-07-22 09:54: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蜀会因离婚析产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颐花园11幢第2层3-2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蜀会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因离婚析产,由陈香云转移给杨蜀会。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蜀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20847),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陈香云、杨蜀会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6)第480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杨蜀会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香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