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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2019)曲靖市第743号

2019-07-11 09:01: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522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宋立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1214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更正为“现房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宋立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11214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梅惠文、叶敬明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6)第1346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