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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742号

2019-07-11 09:00:1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吴仕雄、张军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59号(曲靖机械厂)14幢第4层3-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仕雄、张军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地区机械厂买卖转移给秦宏、徐俊,秦宏、徐俊买卖转移给张仁兵、包爱林,张仁兵、包爱林买卖转移给岳德珍、李信初,岳德珍、李信初买卖转移给吴仕雄、张军,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仕雄、张军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7284、201630728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秦宏、徐俊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第11237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吴仕雄、张军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秦宏、徐俊、张仁兵、包爱林、岳德珍、李信初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