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719号
2019-07-11 08:42: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向东、刘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以西,官坡路以南“靖和园”小区二期22幢第14层1-1401号,地号为002-010-16S022011401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85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15105933、2015105934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向东 刘丽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