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713号
2019-07-11 08:34: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玉红、史发常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314号(锦绣园小区)3幢第1层18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玉红、史发常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任哲,任哲买卖转移给刘玉红、史发常。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玉红、史发常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1817、20133018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分摊变更登记。现刘玉红、史发常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任哲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