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638号
2019-07-11 08:23:1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肃贤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保路129号(金穗花园)1幢第7层3-7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肃贤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李玉光、黄锦秋,后夫妻离婚析产为黄锦秋单独所有,黄锦秋买卖转移给耿姝萍,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耿姝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105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黄锦秋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第6917号)。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张肃贤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玉光、黄锦秋、耿姝萍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