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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 705号

2019-07-09 14:31: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朱胤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34号(云煤一四三队)74幢第3层2-3-5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胤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一四三煤田地质勘探队买卖转移给朱攀贵、李月娥,朱攀贵死后,李月娥继承该不动产,李月娥买卖转移给朱四云,朱四云赠与给朱胤。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朱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2342,)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在李月娥名下,(证号为:曲市国用(2005)字第361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均遗失。现朱胤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朱攀贵、李月娥、朱四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号为2014302342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证号为曲市国用(2005)字第36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一并予以该证书作废。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