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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676号

2019-07-09 09:17: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瑞和西路福蓉凰小区福临阁幢第1-3层A3号房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陶所江、 曾贞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云南置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出售给张汝华、陈云焕,张汝华、陈云焕买卖转移给李峰、高洁。李峰、高洁法院判决给陶所江、 曾贞,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峰、高洁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302113、2015302114)。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3372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不动产转移给陶所江、曾贞,但义务人张汝华、陈云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