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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581号

2019-07-02 08:49:4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御园)15幢第6-7层2-6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邢锐、胡红丽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曹建伟、倪晶晶买卖转移给邢锐、胡红丽。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邢锐、胡红丽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1303416、2011303417),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依然登记在曹建伟、倪晶晶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第6646号)。现义务人曹建伟、倪晶晶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