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570号
冯世明、肖华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05幢第1层1-102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世明、肖华莲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给王凡义、陈海霞,王凡义、陈海霞买卖转移给陆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陆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30393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转让方陆畅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冯世明、肖华莲。但义务人王凡义、陈海霞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