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558号
董何飞、杨绍秀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街路金湘花城A16幢2单元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董何飞、杨绍秀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周致君、熊飞云,周致君、熊飞云买卖转移给董何飞、杨绍秀,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董何飞、杨绍秀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920106、2009201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分割登记。现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但义务人周致君、熊飞云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8日